{{ $t('FEZ002') }} 教務處|
陽明高中考場---2020全國高中物理探究實作競賽初賽考場須知
ã時間:4/11(六)
09:30-09:50報到(教務處)並領取初賽參賽證書
10:00-11:40為初試測驗時間共計100分鐘
ã地點:陽明高中教務處
ã考場規定:
1.測驗開始後遲到 20 分鐘內得准許入場外,逾時超過20分鐘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
2.於開始考試後30分鐘後始可交卷。
3、考試作答時使用黑色2B鉛筆劃記,答案應力求清晰。答案卡應保持清潔平整,請勿搓揉,以避免答案卡判讀失效。
4、答案卡先寫上姓名、單位,並劃記准考證號碼,並於試題卷寫上姓名、學校、准考證號碼,再開始作答。
5、對試題有疑義或錯別字時,得舉手發問。
6、應考人就座後,應將識別證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如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置於桌上,以備核對。並自行檢查試題卷及答案卡有無錯誤或缺損,如發現異常,應即告知監試人員處理。
7、應考人之書籍文件,應放置於試場前方或指定場所,不得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違者依第8點第6款論處。
8、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不得繼續應考,測驗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並喪失補考資格:
(1) 冒名頂替者。
(2) 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者。
(3) 互換座位或試題卷(答案卡)者。
(4) 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者。
(5) 在桌椅、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者。
(6) 夾帶書籍文件者。
(7) 使用禁止使用之計算工具或使用電子通訊舞弊行為者。
(8) 故意不繳交試題卷及答案卡或考試完畢前攜帶試題離場者。
(9) 未遵守本規定,不接受監試人員勸導,或繳交試題卷及答案卡後仍逗留試場門口(窗)附近,擾亂試場秩序者。
違反以上各款情事之一,應考人雖將證據湮滅,但經監試人員負責證實者,仍依規定處理。
9、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視其情節輕重,扣除測驗成績十分或其全部分數:
(1) 未得監試人員許可,移動座位或擅離試場者。
(2) 散發試題後,窺視他人試題卷(答案卡)或互相交談或出聲朗誦者。
(3) 拆開或毀損試題卷及答案卡者。
(4) 不依試題卷(答案卡)說明事項作答者。
(5) 繳交試題卷及答案卡後,未即離場或離場後未經監試人員許可再進入試場者。
(6) 考試中行動電話、呼叫器或其他通訊器具未關機,且發出聲響者。
(7) 攜帶非必需或規定以外之物品者。
(8) 考試結束監試人員宣布後,仍繼續作答不繳交試題卷及答案卡者。
10、應考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繳卷,屆時未繳者一律收繳。繳卷時,應經監試人員驗收試題卷及答案卡後始得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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