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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 學生轉組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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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轉組申請公告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轉組輔導實施要點

101.05.24行政會議 修訂

107.01.08行政會議 修訂

一、目的:透過轉組輔導,使學生適性學習,發揮最大學習效果。

二、主辦單位:教務處。

三、協辦單位:輔導室。

四、實施對象:本校普通班學生。

五、辦理時間:

(一)高二第1學期第15週辦理,為期2週。

(二)高二第2學期第15週辦理,為期2週。

六、辦理方式:

(一)註冊組於預訂辦理轉組時間內公告轉組訊息。

(二)欲申請轉組學生至註冊組索取「轉組申請表」填寫。

(三)申請轉組學生須檢附:

1.成績證明:前1或2個學期的學期成績單及該學期之期中考成績單。

2.600字以上之「轉組讀書計畫」(A4格式),內容須包含:
(1)欲轉組的原因詳述;(2)轉組後的讀書計畫。

(四)經過家長同意、導師簽章後送至輔導室。

(五)輔導教師須對申請學生進行晤談並記錄於轉組申請表上。

(六)經教務處審核後通過後始完成轉組申請手續。

七、注意事項:

  • 轉組原則以一次為限,已轉組者若再提出轉組申請,須簽請專案審核。
  • 轉組學生所編入班級由教務處註冊組統一編排,申請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要求。
  • 轉組後不得要求退還原訂之書籍,轉組後所需之教材請自行採購。
  • 轉組後請自行至出納組更換學雜費單據,需補繳之學雜費必須補繳。

八、本要點奉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注意事項:

1.轉組因牽涉個人學業、人際適應及生涯發展等問題,申請前請務必審慎思考。

2.「轉組讀書計畫」(A4格式)內容須包含:(1)欲轉組的原因詳述;(2)轉組後的讀書計畫。

3.轉組以一次為限,轉組後不得再提出申請。

4.轉組學生所編入班級由教務處註冊組統一編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要求。

5.轉組後:(1)不得要求退還原訂之書籍;(2)所需之教材須自行採購;(3)由出納組製作轉組後學雜費註冊單。

6.轉組流程:填申請表(附件)->家長簽章->導師簽章->輔導教師->輔導主任->註冊組。

7.轉組申請收件時間:109/6/1109/6/12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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