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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明高中教務處

教務處公告

轉知桃園市教師會108學年度新修正教師法法制提升運作品質教師研習。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研習時間:10987()下午1時至下午450分。

二、研習地點:桃園市立陽明高中 行政大樓7 阿成廳。

三、研習對象:各級學校教師。優先錄取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與桃園市教師會已繳清109年度會費之會員,非會員列候補,經錄取後酌收費用300元。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9731()16時止,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c3qmSEdsmZNMr38L7

五、詳細研習計畫請參閱附件。

六、請  貴校惠予公假處理,欲參加研習之教師課務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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