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0年2月23日教研課字第1101100199 號函辦理。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 及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 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 行、宣傳回饋等),國家教育研究需商借普通型高級中等學 校教師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 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 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 關配套措施。
三、茲請參閱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10年3 月19日(星期五)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國家教育研究院, 後續將由國家教育研究院依上述原則,組成小組進行審查 遴選。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洽聯絡人資訊如下: (一)聯絡人:曾俊綺。 (二)聯絡電話:(02)7740-7201。 (三)電子信箱:chichi@mail.naer.edu.tw。
五、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至本院服務需求說明」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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