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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明高中教務處

教務處公告

轉知有關「109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審查作業」相關事項一案。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331日臺教師()字第110004218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認證審查作業規定,惠請轉知貴校教師:

(認證資料收件期間:11041日起至630日止。參與認證之教師需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

(曾參與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或參與107108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準用本(109)學年度之規定,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三、        倘有認證審查相關疑問,請逕洽計畫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曾勤樸專任助理:(027749-1228ntnutdo@gmail.com。另有關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相關疑義,請洽平臺維運團隊:(022311-3040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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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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