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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明高中教務處

教務處公告

轉知國立新竹高級中學辦理「110學年度國教署負責區(第二區)高級中學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複賽」

{{ $t('FEZ002') }} 教務處|

公文內容說明如下

 
一、 依據國立新竹高級中學110年9月22日新中教字第1100005563號函辦理。
二、 110學年度國教署負責區(第二區)高級中學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複賽辦理相關說明如下
(一) 複賽舉辦時間:
1、 化學科、資訊科:110年11月3日(星期三)。
2、 物理科、生物科:110年11月4日(星期四)。
3、 數學科、地球科學科:110年11月5日(星期五)。
(二) 複賽報名方式:請於110年10月7日(星期四)17時前將學生報名表及領隊教師報名表excel檔傳至equip@hchs.hc.edu.tw,報名表檔名範例:(校名)_領隊報名表、(校名)_學生報名表。並將核章正本郵寄至國立新竹高級中學設備組。
(三) 複賽相關訊息及報名檔案下載均公告於國立新竹高級中學首頁-教務處-110學年度高中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國教署負責區(第二區)專區。
(四)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學年度學科能力競賽實施方式相關之調整,會公告於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官網,請務必配合。
三、 請詳閱「110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國教署負責區(第二區)複賽實施計畫」(如附件),並注意各項競賽說明。
四、 本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擔任比賽領隊老師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差)假,並依本局110年2月1日桃教高字第1100009361號函檢送之「桃園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公(差)假派代需求核 定項目一覽表」所列之事由,由學校本權責逕核予所屬教師課務派代。並請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排代。另參與競賽之學生假務授權貴校本權責辦理。
五、 檢附國立新竹高級中學來文及相關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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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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