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陽明高中教務處

教務處公告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轉法務部設計之公民教案1份,鼓勵教師同仁參 考使用。

{{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15689A號函辦理。

二、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為 向學生族群加強宣導,法務部設計旨揭公民教案(教案名 稱:臺灣青年,何時成年?)(含課程簡報及教學指引),供 教師融入教學之參考。

三、另法務部建置「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網站資訊 (http://topics.moj.gov.tw/33020/),內含民法成年年齡 修正說明、宣導資源、常見問答及好站連結等內容,亦可 作為教師教學之參考。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2-11|

{{ $t('FEZ005') }}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