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國立臺北大學113年2月29日北大教字第1131000099號函辦理。
二、該校近年推動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各學系重新審視其選才理念、建立選才標準共識,除為招收
適才適能學生外,亦希望減輕參與本校旨揭管道第二階段甄試學生之負擔,提供明確審查資料準
備指引。
三、準備指引業公告於該校首頁、招生資訊網(https://new.ntpu.edu.tw/admission)及各學系網頁,
參與該管道第二階段甄試學生可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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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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