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國立中山大學113年3月4日中教字第1130700214號函辦理。
二、該校各學系業依教育部「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訂定審查評量尺規,作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書面
審查之評分依據。
三、為落實高中育才與大學選才之一致性,該校各學系依據其審查評量尺規訂定「113學年度申請入學第
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評核項目與準備指引」(https://sdo108.nsysu.edu.tw/home),期透過各項引
導式問題協助考生聚焦撰寫,以避免考生所提交之資料內容與評量項目不一致。
四、旨揭評核標準資訊公告於該校招生資訊專區(路徑:該校網頁/招生資訊/學士班/申請入學/準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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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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