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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明高中教務處

教務處公告

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表件及要點規定。

{{ $t('FEZ002') }} 教學組|

請通過11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之學生,請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備妥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學生申請表等繳驗證件(如附件)交至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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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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