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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明高中教務處

教務處公告

轉知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辦理「115年華語文能力測驗」考試日程資訊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4月24日桃教中字第1150034515號函辦理。

二、115年臺灣考區定期考試日程表與宣傳海報業已公告於華測會官網,並同步提供
  日程表PDF檔及宣傳海報電子檔。

三、考試規則部分業經更新,敬請外籍人士留意下列規定:
 (一)自進場時間開始,禁止考生於紙條、肢體、物品上畫記、抄襲任何文字、符號。
   請配合監試人員檢查雙手及手臂,違者將取消考試資格,成績不予計分,亦不
   退費。
 (二)考生於試場內若有舞弊行為(如代考等),該會將依其違規情節,限制其報名
   海內外華語文能力測驗,最長達三年,且須負相應法律責任。
 (三)新版考試規則全文如附件三,請自行下載參閱。

四、考試日程表、宣傳海報及考試規則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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