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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明高中教務處

教務處公告

轉知「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發展與精緻教學中心115 學年度普通型高中兼任課程輔導員遴選辦法」及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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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計畫辦理。
二、為發揮本市高級中等學校課綱推動、課程發展與教學輔導功能,邀請優秀學科種子教師或社群經營有成教師擔任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發展與精緻教學中心(以下簡稱課發中心)兼任課程輔導員(以下簡稱輔導員),以提升本市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品質。
三、旨案重要訊息如下:
(一)遴選對象:本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合格現職教師,對課程發展與教學設計具經驗且有成效事實者,或對教育具服務熱忱、樂於學習分享且願意投入教學創新者。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8月14日(星期五)止,
(三)報名方式:填妥旨案報名表(見附件)並經校內機關首長核章後,掃描寄至 tyct@tysh.tyc.edu.tw,檔名請標明「115普高-校名-科別-姓名」。
(四)遴選方式:由本市課發中心組成遴選小組,進行資料審查,另行通知是否需面談後公告錄取通知。
(五)錄取公告:錄取名單以公文函送各校並同步公告於桃園市課發中心網站 (https://www.tysh.ty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17/)。
(六)兼任課程輔導員每週五為共同不排課時間,以進行團務例會、共備增能研習,課程研討、發展與推動等相關事宜。
(七)各學科領域兼任課程輔導員依其任務分工得減少每週基本授課節數,以減授1至4為原則,錄取後依本局公文為憑。
四、檢附旨案辦法與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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