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試務組|
一、考生若遇甄試期間有(1)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2)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3)確診病例等應變機制所列情形,須向報名校系提出申請,並經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勾稽名單,通過審核者,方可適用應變機制。
二、考生於本應變機制公布(109年3月5日)前已因疫情所致滯留境外,且於甄試日前14天無法返台,須透過原就讀高中於3月31日前向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提出申請,並經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邀集教育部國教署等相關單位審核通過者,方可適用應變機制。
三、個案考生如因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甄試或大學校系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甄試,將啟動應變機制,一般校系以調整甄試項目及占分比例之方式應變之。個案考生如達校系所訂之錄取標準,將以外加名額錄取,不影響一般考生之權益。若為校系無法辦理甄試之情況,因為校系統一調整,故仍以原招生名額錄取。各大學校系依應變機制所訂之因應疫情調整甄試項目及占分比例之方案,將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另函通知各高中公告時間。
四、考生若適用本應變方案之外加名額,並非等同錄取,仍需提交報考校系所訂二階段應變方案調整項目所訂之相關資料,供大學校系審查評分,並達到校系所訂定之錄取標準,才能以外加名額錄取。
{{ $t('FEZ013') }}
{{ $t('keywords')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