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5年6月1日臺藝大教字第1151002843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新住民,係指依國籍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申請歸化許
可者,並應於報名時同時檢附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及其許可函副本,或其他足資證明
前項之相關證明文件。
三、報名日期:115年6月18日下午2時起至115年6月24日下午4時30分止。
四、報名費繳費期限:115年6月25日。
五、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寄繳日期:115年6月18日起至115年6月25日(含)止郵戳為憑。
六、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通訊郵寄報名資料。且限報名一學制、一學系,
不得重複報名。
七、招生學系和學制、報考資格、學系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等相關訊息,請詳見該校招生
簡章,若有疑義請致電洽詢,電話02-2272-2181分機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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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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