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5年8月10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150000328號函辦理。
二、鑒於海洋教育培育人才之重要性,為讓技術型高中(以下簡稱技高)與技專校院之
專業課程能夠明確對接,深化專業技術,期技專校院更具選才彈性,透過招生方式
之調整強調對於技高實作或專業實習之重視,該會自113年起規劃辦理「海事群及
水產群聯合甄試」,經多次會議與大專校院、技高學校教師、教師團體及家長團體
等代表討論,並辦理公聽會廣泛蒐集各界之意見,業經該會115年7月9日第1次委員
會議審議通過。
三、旨揭重點說明如下:
(一)主辦學校:由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辦理,成立「技專校院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委
員會」,分別設立「海事組」及「水產組」,籌備相關事宜。
(二)招生校系:盤點之國立海事或水產相關校系必參加「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
(三)招生名額
1、技專校院:部核定各招生校系四技日間部技高生內含名額總和之50%為原則,
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
2、一般大學:以「甄選入學」管道總名額為原則。
3、招生缺額回流依現行規定辦理。
4、原甄選入學離島外加名額納入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辦理。
(四)招生對象:限高級中等學校海事群或水產群科畢業生或其同等學力學生。
(五)招生方式:毋須採計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測)成績,得採書面資料審查、
面試、試或術科實作等,若採需到校應試項目,建議聯合辦理。
(六)招生日程:預計於2至4月辦理(高三下學期開學至統測考試前)。
(七)錄取及後續管道限制
1、若學生於「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錄取,欲參加後續招生管道,須於簡章
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報到資格,否則不得參加其後大專校院入學招生。
2、報到名單由「技專校院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委員會」移轉技專校院招生委
員會聯合會管控後續招生。
(八)實施學年度:自117學年度起試行辦理,適用對象為114學年度高一學生。
四、本案說明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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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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