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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明高中教務處

高三升大學專區公告

轉知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7學年度起試辦「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5年8月10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150000328號函辦理。

二、鑒於海洋教育培育人才之重要性,為讓技術型高中(以下簡稱技高)與技專校院之
  專業課程能夠明確對接,深化專業技術,期技專校院更具選才彈性,透過招生方式
  之調整強調對於技高實作或專業實習之重視,該會自113年起規劃辦理「海事群及
  水產群聯合甄試」,經多次會議與大專校院、技高學校教師、教師團體及家長團體
  等代表討論,並辦理公聽會廣泛蒐集各界之意見,業經該會115年7月9日第1次委員
  會議審議通過。

三、旨揭重點說明如下:
 (一)主辦學校:由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辦理,成立「技專校院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委
   員會」,分別設立「海事組」及「水產組」,籌備相關事宜。
 (二)招生校系:盤點之國立海事或水產相關校系必參加「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
 (三)招生名額
  1、技專校院:部核定各招生校系四技日間部技高生內含名額總和之50%為原則,
    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
  2、一般大學:以「甄選入學」管道總名額為原則。
  3、招生缺額回流依現行規定辦理。
  4、原甄選入學離島外加名額納入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辦理。
 (四)招生對象:限高級中等學校海事群或水產群科畢業生或其同等學力學生。
 (五)招生方式:毋須採計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測)成績,得採書面資料審查、
   面試、試或術科實作等,若採需到校應試項目,建議聯合辦理。
 (六)招生日程:預計於2至4月辦理(高三下學期開學至統測考試前)。
 (七)錄取及後續管道限制
  1、若學生於「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錄取,欲參加後續招生管道,須於簡章
    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報到資格,否則不得參加其後大專校院入學招生。
  2、報到名單由「技專校院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委員會」移轉技專校院招生委
    員會聯合會管控後續招生。
 (八)實施學年度:自117學年度起試行辦理,適用對象為114學年度高一學生。

四、本案說明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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