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為符應實際選課人數,調整部份開班數及上課日期,請選課同學密切注意。
二.請務必攜帶課本及用具。
三.請依座位表上課,不得任意更換座位,座位表貼於教室前門口
四.同學應愛護公物,維持教室整潔,放學時關閉電器設備並將門窗上鎖。
五、依據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補修學分實施要點第6條規定:「學生之出缺席、上課秩序及生活常規等表現得列入成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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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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