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表揚對象:桃園市各中小學108年度參加全國性比賽榮獲第一名(含特優)者。
(二)活動日期:109年5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
(三)活動地點: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凡市內所屬各中小學學生參加108年度(108年1月1日起~108年12月31日止)全國性競賽(含語文類、數學類、社會類、自然與生活科技類、藝術與人文類、健康與體育類及其他類等),榮獲第一名或特優者,皆可接受表揚。
各單位辦理名稱為全國之各類競賽,名次若以第一名、特優、優等…方式排序,推選資格仍以第一為準。
3.佐證資料不完整者,不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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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18
{{ $t('FEZ014')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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