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項推薦日期,自109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候選對象及候選標準請參閱案附中華民國第20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
頒授要點及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vol.org.tw/)-「下載專區」下載。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02)2391-7766林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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