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21289A號函賡續辦理。
二、 為提供高中職初任代理代課教師支持與輔導,協助其充實教學現場所需知能,以提升教學效能,爰教育部補助本市辦理旨揭實施計畫。
三、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 參與對象:110學年度桃園市高中職初任代理代課教師。
(二) 日期:110年12月4日、12月5日及12月11日,共3日。
(三) 地點:線上研習(google meet)。
(四) 其餘內容請詳見旨揭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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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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