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110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及特殊身分申請(學雜費減免)表件之注意事項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及「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辦理。
申請表件資料以班為單位發放(每位同學皆有)
遺失者請至公告網站附件資料下載使用 (請自行下載列印)
申請者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需有父、母、兄弟姊妹-不在同一戶籍請分別影印附上),並且記事欄不省略以供查核。
特殊身分申請學生須自行檢附證明文件
(身障手冊影本、低收、中低收證明影本、特殊境遇公文)
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影本等相關文件。
相關表件務必學生及家長簽名後交回!
「免學費方案申請表件」不論是否申請
請將表件務必家長簽名後交回。
請於110年12月23日(四)放學前
將申請表件交至5樓 教務處註冊組。
逾期申請者,後果自負!
免學費方案-申請資格簡述範例:
{{ $t('FEZ012') }}
{{ $t('FEZ003') }}2021-12-06
{{ $t('FEZ004') }}2021-12-22|
{{ $t('FEZ005') }}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