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公告本校110學年度高三「菁英獎認證護照」總積分排序名單,排序達獎勵標準同學,請掌握請校長寫推薦函的時程。
一、依據109.09修正之本校「學生菁英獎護照」實施辦理第四條獎勵(二)「本校學生修業期間前五學期護照總積分達全年級前20名且達300分以上者,於高三申請入學時,可獲校長親筆推薦函乙封…」辦理。
二、本次共計57位高三同學出具並繳交菁英護照認證提供認證總分數,經統計總積分達300分以上(含同分)排序共計9名(詳如附件)。
三、請獲寫推薦函資格的同學可至學務處訓育組拿取「同學基本資料表」,並請於111/3/4日前將上述表格交回,統一彙整後。
ps:屆時請有請校長寫推薦函之同學務必掌握時程參酌「三年級推薦同學基本資料表」之「備註」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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