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22日新北教技字第1110527564號函及本局111年2月18日桃教高字第1110013964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獎學金原定111年4月1日至4月20日開放申請,為配合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路系統修復作業,爰修正申請期間為111年4月6日至111年4月25日,認定設籍新北市時間條件亦修正為最晚須於110年10月25日設籍新北市,其餘未調整。
三、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陳家萱,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729。
四、 檢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3-30
{{ $t('FEZ014') }}2022-04-29|
{{ $t('FEZ004') }}2022-03-30|
{{ $t('FEZ005')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