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申請資格:
(一)家境清寒,或因天災、父母親疾病與失業等,致家庭收入中斷,而無力繳納學雜費,且具奮發進取與積極向上之性向,經學校證明屬實者。
(二)110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且未記有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助學內容:每校1名,但設有夜間部或進修學校者,可另推薦夜間部或進修學校學生1名。全國共200名,每名贈送助學金一萬元整。
應繳證件:
(一)學生個人資料表乙份。(資料表請自行下載列印)
(二)110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乙份。
(三)郵局存摺影本乙份。
審核結果通知與助學金贈送
(一)經本會審核結果之贈送名單,7月時將以公文通知學校,並由學校轉告學生,且公佈於慈林網站上。
(二)請學校承辦人員於9/15以前將具領收據填妥寄回慈林,須由學生本人親簽。
(三)本會將於9/30以前以匯款方式匯入學生郵局帳戶,請學校於申請時一併提供學生郵局帳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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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03
{{ $t('FEZ014')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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