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因疫情確診或居隔,致期末考無法正常應考同學,依下列準則處理:
1.期末考第一日無法到考,於期末考第二日可返校者,採補考方式補考完期末考所有考科。該類同學於期末考第二日到校後勿進班,直接到教務處報到,由試務組直接聯絡補考相關事宜。
2.期末考第二日無法到校,或期末考二日均無法到校者,採彈性調整成績方式處理。
3.包含第二次期中考及期末考因疫情未到考同學之彈性處理方式及比例,依教育部函示,採同年段同學科相同評量標準方式計算,確切計算方式於6/30本校校務會議通過後正式公告實施。
4.如同學於期末考當日才確定確診或居隔者,除告知導師外,亦請同學主動來電教務處試務組,以利及時確認處理方式。
5.非屬疫情影響請假同學,仍依本校學生考試規則辦理。
{{ $t('FEZ003')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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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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