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6月29日藝演字第1110001933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請逕行下載。
三、 欲參加旨案比賽需先於本市111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取得代表權,有關本市111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將另函文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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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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