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 $t('FEZ002') }}學務處|
| 一、 |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
| 二、 | 有關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
| (一) |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
| 1、 | 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至112年3月20日(星期一)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2年3月27日(星期一)前寄至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 2、 | 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2年5月底。 |
| (二) |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
| (三) | 核發獎項及金額: |
| 1、 |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
| 2、 |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
{{ $t('FEZ012') }}
{{ $t('FEZ003') }}2022-11-10
{{ $t('FEZ014') }}2022-12-10|
{{ $t('FEZ004') }}2022-11-10|
{{ $t('FEZ005')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