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試務組長
{{ $t('FEZ002') }}教務處|
1.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年4月17日起適用)規定:
COVID-19篩檢陽性者為校(園)內人員時,輕症或無症狀者建議 0 日及次日起 5 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
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 (如照片),可請病假,0 日及次日起 5 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
2.依教育部規定,本校第二次定期考查仍維持校內疫情處理措施,同學如確診,請依規定填報學校表單,
如因確診致無法全程參與期中考者,學校訂於5/15(一)辦理補考;
如返校時間超過補考時間者,則以彈性調整成績方式處理。
3.定期考查未到考且未於定期考查結束當日前填報及繳交證明,或繳交之證明不合規定者,一律視同缺考,不予計分亦不予彈性評量。
{{ $t('FEZ003')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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