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長
{{ $t('FEZ002') }}教務處|
1.附件一為"可"補考名單,附件二為"不可"補考名單,請同學注意。
2.依[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第20條:學生……缺課+事假 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1/3者,該科目學業成績0分計算。
註冊組將於補考結束後~高三畢業前,進行畢業成績結算與[曠課+事假]達1/3之成績調整,若同學有需要進行銷假,請在5/17(三)前完成相關手續!
註:若結算畢業成績時,同學該科[曠課+事假]超過總節數1/3,即使補考成績及格,該科分數仍會修正為0分
3.附件三為[曠課+事假]已達總節數20%之預警名單(5/8版本),附件四為[曠課+事假]已達1/3門檻之名單(5/8版本),供同學參考!
4.同學可自行上成績系統看到自己的學期分數。
(1)由左側[查詢學生資料]à [查詢資料]à歷年成績可看到自己的學期分數
(2)由左側[查詢各學期不及格科目]可查詢不及格科目之分數
5.任課教師自行辦理補考科目,由授課教師於成績系統自行輸入學生補考成績。
6.學校統一辦理補考科目,由登分教師於補考後,於成績系統輸入補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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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5-10
{{ $t('FEZ014')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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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5')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