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來函說明摘要如下,敬請有興趣者參考:
| 一、 | 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加強未滿20歲懷孕服務各網絡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知能,委由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教育訓練,課程日期及參加對象如下: |
| (一) | 課程日期: |
| 1、 | 第1場次(高雄市):112年8月3日(星期四)至4日(星期五)。 |
| 2、 | 第2場次(臺中市):112年9月4日(星期一)至5日(星期二)。 |
| (二) | 參加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及教育未滿20歲懷孕業務相關承辦人員、民間團體承辦未滿20歲懷孕服務第一線工作人員。 |
| 二、 | 本案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假登記;國立及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假登記。 |
| 三、 | 檢附報名簡章1份,如有疑義或未盡事宜,請逕洽詢旨揭基金會蕭社工,電話:(04)22275995轉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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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10
{{ $t('FEZ014') }}2023-09-05|
{{ $t('FEZ004')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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