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活動組幹事
{{ $t('FEZ002') }}學務處|
一、 依據本局112年7月5日桃青公字第11200047061號函續辦。
二、 有關旨揭計畫第1頁表頭發文字號由原「中華民國112年6 月oo日桃青公字第oooo號函發布」,修正為「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桃青公字第11200047061號函發布」。
三、 有關旨揭公文說明第2點第3款涉及獎勵金亞軍部分金額誤繕由2萬元修正為3萬元,另季軍部分金額誤繕由3萬元修正為2萬元。
四、 隨文檢附更新後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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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13
{{ $t('FEZ014') }}2023-08-12|
{{ $t('FEZ004')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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