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幹事
{{ $t('FEZ002') }}訓育組|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2年8月28日桃社兒字第1120083530號函暨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112年8月18日單親兒111字第046號函辦理。
二、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該基金會承辦人:王佳薇;電話:(02)23123838分機11。
三、 檢附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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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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