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 一、 | 符合本會113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條件之學生,至前揭網站下載及填妥申請表件(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之獎助學金項目者,請填寫其專用表格),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 |
| 二、 | 本會受理申請案後,不另為函復。後續得獎名單將公告於本會網頁,並函知獲獎學生所屬學校。 |
| 三、 | 本會獎學金項目、名額係依據捐贈情形及基金利息而定,非每年度固定不變。 |
| 四、 | 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奬學金,且以獲配1項為限。已依其他規定領取與本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領有公費(軍費)及在職專班學生,亦不得提出申請。 |
※ 學務處訓育組收件截止時間:113年9月13日(五)16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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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8-16
{{ $t('FEZ014') }}2024-09-15|
{{ $t('FEZ004')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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