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管理員|
| 主旨: | 113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請於9月30日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
| 二、 | 申請資格: |
| (一) | 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
| (二) |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1,954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
| 三、 | 獎勵額度: |
| (一) | 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
| (二) | 大專院校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
| 四、 | 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
| 五、 | 受理期間:1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 六、 | 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本案請洽承辦人:原民局教育文化科李小姐。 |
{{ $t('FEZ003')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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