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
| 二、 | 申請資格: |
| (一) | 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
| (二) |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
| 三、 | 獎勵額度: |
| (一) | 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
| (二) |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
| 四、 | 要點修正於原民局官網公告發布,補助規定以修正後標準為主。 |
| 五、 | 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案以具備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申請。 |
| 六、 | 受理期間: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繳件至教務處註冊組。 |
| 七、 | 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原民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
{{ $t('FEZ003') }}2025-09-19
{{ $t('FEZ014') }}2025-10-19|
{{ $t('FEZ004') }}2025-09-19|
{{ $t('FEZ005')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