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設備組|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9月1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85342號函辦理。 |
| 二、 | 國教署辦理旨揭計畫之複賽承辦學校如下: |
| (一) | 第1區(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
| (二) | 第2區(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
| (三) | 第3區(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
| (四) | 第4區(臺南市):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數學、物理及地球科學)、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化學、生物及資訊)。 |
| (五) | 第5區(原高雄縣境內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屏東縣、澎湖縣):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數學、生物及資訊)、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物理、化學及地球科學)。 |
| 三、 | 檢附國教署原函及複賽實施計畫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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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9-19
{{ $t('FEZ014') }}2025-11-30|
{{ $t('FEZ004') }}2025-09-19|
{{ $t('FEZ005')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