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 說明: |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10月16日府授教終字第1140317813號函辦理。 |
| 二、 | 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文稿檔案業於114年6月19日公告於114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及「朗聲四起」網站,另於114年10月16日完成第2次修正並公告。 |
| 三、 | 若因方言別需修正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文稿者,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
| (一) | 請依既有版面格式修正,準備1式6份A3大小之文稿(以A3白色140磅模造紙印製),修改部分請以「粗體字,加底線」繕打處理,並於文稿背面右下角張貼浮籤。 |
| (二) | 請各競賽單位於114年10月24日(星期五)前將紙本郵寄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莊晴雯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將WORD及PDF電子檔傳至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標題請註明「114年全國語文競賽臺灣原住民族語言個別化文稿-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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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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