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 獎勵額度: 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四、 依要點規定若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五、 受理期間:115年3月31日前將申請表件送到教務處註冊組,請依要點規定檢附申請文件(含所得證明及戶籍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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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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