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實習金師獎實施計畫(如附件1)辦理。 二、 本案為配合教育部115年度教育實習績優獎薦送資格,請轉知貴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114年2月至114年7月)、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8月至115年1月)輔導本校實習學生之實習輔導教師。 三、 旨揭計畫申請方式說明: (一)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止。 (二) 申請方式:紙本申請,請將申請資料裝訂成冊,依限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本校師資培育學院,信封註明「115年度金師獎」。 (三) 申請表件及作品格式請參考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官網(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公告「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參賽資料格式」(如附件2,第11頁至第17頁)。 四、 獎勵機制: (一) 獲獎實習教師頒贈獎狀乙紙及致贈圖書禮券(以下簡稱禮券),特優獎5,000元禮券,優等獎3,000元禮券,優良獎2,000元禮券。 (二) 由本校依獲獎名次排序薦送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薦送名額依教育部當年度公告);獲本校薦送者,需另依教育部最新公告參賽資料格式,依限繳交資料至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 五、 本案請洽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聯繫電話:(02)7749-1234、(02)7749-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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