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設備組|
說明: 一、 為使114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類技藝競賽之參賽選手,得以延續技能學習及提供就業進路發展的多元選擇機會,惠請貴校協助說明及輔導技藝競賽參賽選手,踴躍參與產學人才媒合。 二、 請貴校轉知欲參加媒合之參賽選手,請於115年5月31日前,依照產業機構提出之企業預聘或人才培訓等方案條件,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台」完成媒合意願及個人資料填報。 三、 請進入「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台」(https://sci-me.k12ea.gov.tw/)之首頁後,點選上方「產學媒合」進行相關填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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