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本教育部函釋規定係針對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高中、國中、國小)教師,職前如曾任 2 所以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或私立幼兒園之專任教師,其過去服務年資應如何提敘薪級事宜。
二.本教育部函發文日時在職之中小學教師有旨揭情形者,得於本函下達後3個月內申請改敘,並溯自本函發文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三.本校如有曾任公立幼兒園教保員或私立幼兒園專任教師者,請速洽人事室並提供相關資料,再依其資料判斷是否有符合改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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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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