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945號函及「桃園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認證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 (一) | 研習日期:115年10月17日(星期六)、10月24日(星期 六)、11月1日(星期日)、11月7日(星期六)、11月14日(星期日)、11月21日(星期六)及12月5日(星期 日),共7天。 |
| (二) | 報名類別: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始得報名。 |
| 1、 | 教學支援老師(年滿20歲者)。 |
| 2、 | 具國中或國小教師證者。 |
| (三) | 報名方式: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請填妥表件、備齊相關 文件影本及回郵信封(A4大小,填妥收件者姓名、地址及6碼郵遞區號),寄至「334017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31號」,封面收件單位為「大成國民小學進修部劉玉蓮主任」(註明報名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認證)。 |
| (四)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自115年10月13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 (五) | 報名人數上限:15名(報名人數超過人數上限,採公開抽 籤辦理)。 |
| (六) | 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將於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公告於大成國小網站首頁(http://www.dches.tyc.edu.tw)。 |
| (七) | 認證方式與程序:通過資格審查、完成培訓課程且通過口 試、筆試和教學演示等三項評量檢核者,由本局核發閩東 語文教學支援老師證書。 |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以設籍或現居桃園市者優先錄取,倘有餘額則 開放外縣市民眾參與,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 四、 | 檢附「桃園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 培訓認證實施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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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9-22
{{ $t('FEZ014') }}2026-10-22|
{{ $t('FEZ004')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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