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說明:
一、 依據桃教小字第1150091449號辦理。
二、 本案工作坊訂於115年10月8日(星期四)上午8時50分假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國民小學(以下簡稱中原國小)3樓會議室辦理。
三、 請貴校核與本案工作坊參加者及工作人員是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者覈實給研習時數。
四、 本案相關問題請洽中原國小劉謹華老師,電話:03-4388200分機221。
{{ $t('FEZ003') }}2026-10-02
{{ $t('FEZ014')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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