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幹事
{{ $t('FEZ002') }}訓育組|
一、 本署持續推動旨揭計畫,鼓勵青年針對所關心之社會議題展開志願服務行動,引導其結合所學與專長,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發揮志願服務之影響力。
二、 申請資格為15-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研提12小時(含)以上志願服務方案,本次修訂提高一般型服務方案獎金上限至新臺幣5萬元獎勵金(含稅)。
三、 修訂計畫公告於本署青年志工網站,並開放申請(含跨115年至116年服務方案),請協助於相關網站公告訊息,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於線上申請提案。
四、 另本署設有12家青年志工中心,提供計畫撰寫提案申請、出隊服務之相關輔導與協助,歡迎就近與各中心專案人員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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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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