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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明高中 人事室

公告訊息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桃園市政府於109年3月18日以府人考字第1090065727號函轉知,各機關(構)學校之各類人員自109年3月17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無論平日、假日出國,無論是否須請假,均應明確填報(如附表)或使機關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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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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