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一、 本案申請期間自公告起至115年10月8日止(郵戳為憑),並請以書面郵寄掛號方式申請,請勿折疊。(申請者除繳交書面資料外,請至線上填寫基本資料。) 二、 如仍有任何疑問,請洽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秘書鄭琇如小姐,電話:(03)326-9266分機174或參閱該基金會官網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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