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各項證書申請單及費用如附件。
二、「在學證明書」無須申請,請將學生證及影印本(正反面請印於同一張A4紙上)一併送教務處註冊組,經承辦人員核對無誤後,影印本上將予以核章,即視同在學證明書。
三、每學年初尚未核發新生學生證時,高一新生如有申請相關補助及獎助學金等需求,請出示個人證件(身分證/健保卡)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在學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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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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