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五育楷模選拔實施要點
一、目 的:選拔展現誠勤致知精神的學生以為楷模,並收楷模學習之效,成為熱情生活快樂學習、神采飛揚陽明人。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協辦單位:秘書、教務處、輔導室、圖書館
四、選拔時間:
(一)班級楷模:112年2月20日(一)至112年3月13日(一),請各班受推薦者自行將楷模推薦表及相關附件證明擲交至訓育組。
*逾期者喪失所有楷模資格。
*因所有附件均不返還學生,故請用影本,勿用正本。
(二)年級楷模:112年3月31日(五)前由校內評選委員會進行五育年級楷模決選。
五、選拔對象:本校學生。
相關選拔要點,請參閱附件。
(五育楷模實施要點及推薦表5張,將於2/13開學日幹部訓練交回班長攜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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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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